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通过按揭贷款购房的,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按揭贷款所购,又是其用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则该套房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个人所有。夫妻一方为家庭生活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