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买卖怎样变更 |
释义 |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当事人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然后登记处受理登记,权属审核,最后由当事人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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