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批准逮捕?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条件: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刑、社会危险性高、危害国家安全、毁灭证据、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也应逮捕。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可被逮捕。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拓展延伸 审查起诉阶段中的逮捕批准程序:详解法律规定和操作要点 在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批准程序是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批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评估是否存在足够的证据支持逮捕。其次,逮捕批准需要经过法官的审查和决定。法官会仔细审查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确保其合法性和充分性。同时,法官还会考虑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和合法权益。在操作上,审查起诉阶段的逮捕批准程序需要各个参与方的密切合作,包括检察机关、法院和执法部门。相关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结语 在刑事诉讼中,逮捕批准程序是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等。逮捕批准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和法官的决定,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操作上,各个参与方需要密切合作,遵守法律规定,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五十九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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