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一方不能到场,如何办理委托公证? |
释义 | 二手房签约一方不能到场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做好委托公证。房产委托公证是房产所有权人书面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益的公证。委托书应真实、合法,包含委托人与受托人情况、关系、原因、权限、期限、法律责任等内容。办理委托公证时需注意准备多份委托书,遵循公证处要求。 法律分析 二手房签约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什么是房产委托公证?在二手房签约时,如果无法保证买卖双方都到场签合同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和注意什么事项? 卖房是大宗交易,耗时长,手续多,流程复杂,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有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只要做好委托公证。 一、买卖双方有一方不能到场时怎么办? 1.不论是买方或者卖方,合同签署要由本人签字完成; 2.如果买方或者卖方有一方不能到场签字,可以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署合同; 3.如果不是委托公证书,对方需见证委托书是否为委托人本人签字。 二手房签约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二、什么是房产委托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三、什么是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委托内容应该真实、合法。 2.委托书应该多准备几份,以免在进行卖房过程中出现不够用情况。 3.在进行公证时,公证员可能会根据卖方情况要求出示其他材料,请以公证处具体要求为准。 4.一份规范的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情况;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8)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结语 在二手房签约中,如果一方不能到场签合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做好委托公证。委托书应真实、合法,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关系、原因、权限、期限等内容。在办理委托公证时,需准备多份委托书,遵守公证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委托人需明确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并注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有违法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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