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能否继承遗产 |
释义 | 继承人以外的人能分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其适当的遗产,其取得的遗产的数量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一、法律对财产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法律对财产继承的要求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劳动能力不足、生活来源不足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有哪些?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三、遗嘱写给孙子别人还能分吗 遗嘱写给孙子别人是否还能分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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