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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存放在哪里?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是由律师与被羁押人或被告人进行的非公开性质的会面。律师会见的过程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有助于申诉、辩护等方面的工作。但律师会见的录音录像需要妥善保存,否则容易被篡改、丢失等问题。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存放的具体位置和管理方式,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有所规定。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录音录像一般由看守所等场所保管,存放期限为半年至一年,期满后应及时销毁或移交至有关部门保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有权请求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见,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2.《律师法》 第四十五条 律师会见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到看守所、拘留所、逮捕场所进行。
    3.《司法部关于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监管单位安排、指定的会见室会见,由监管人员指派押解人员押解被羁押人员或被告人前往会见室。律师会见应当有看守所等监管单位的人员陪同,并进行录音、录像等必要记录,验明当事人的身份并记录会见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律师会见制度和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纪要等材料的管理和保存,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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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