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身份证补领/换领办理流程指南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补领和换领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补领遗失身份证和换领因主项变更或证件损坏的身份证的具体要求。办理地点、时限和费用。提供手机号码可接收审核结果和领证通知。快递领取需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微信服务号。办理完成后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或通过邮政公司快递领取。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补领: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换领: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 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4、如需申请快递领取,可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粤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办理地点及查询: 办理时限:60天 办理费用: 1、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2、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3、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其他: 1、办理时提供了手机号码的,证件审核不通过时会有短信告知; 2、证件制好后将有短信通知前往领取。 3、短信发送端口为“1069069576299300047”,短信内容前缀为“[佛山政务短信平台]”,后缀为“(佛山户政)”。 4.证件制好后,到受理点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已申请快递方式领证的,由省制证中心通过邮政公司直接快递给申请人。 您还想看;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条件包括补领和换领两种情况。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等。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时应主动交回原证。办理流程包括照相、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等。办理时限为60天,费用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办理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领取或快递方式领取。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办理地点或查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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