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事项应当进行公开。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主要有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事项,其他事项一般而言都是可以公开的。我国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