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什么时候办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二、已经预告登记了的房子是否会查封 已经预告登记了的房子可以查封。在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内,因预告登记赋予的排他属性,法院对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予以查封,从而限制预告登记权人的转让等处分行为。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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