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内容 |
释义 | 劳动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根据该条款,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符合特定情况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14条规定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法第14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劳动法第14条规定了关于工资支付的具体规定。根据该条款,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进行,不得以物品或服务抵充。此外,雇主还应当保证工资支付的准确性,不得随意扣减或延迟支付工资。若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迟延履行的工资,并有权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结语 劳动法第14条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订立条件。根据该条款,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其就业稳定和权益保障。同时,劳动法第14条还明确了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禁止任意扣减或延迟支付工资。该条款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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