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权利:1、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义务有:1、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2、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3、包装货物的义务。4、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三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