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可申报债权,但需通过法律文书确认,方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应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法律分析 债务的保证人若破产,债权人通常是可以申报债权的,但在通过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拓展延伸 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是否有权主张债务? 在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通常仍然有权主张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的破产并不会自动导致债权人丧失对债务的追偿权。债权人可以通过向破产程序参与方提出债权申报,将其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进行清算,并在清算过程中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受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破产程序和其他债权人的权益的影响。因此,债权人在保证人破产后应及时主张债务,并与相关方进行合理的协商和追偿努力,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 保证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债权人丧失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并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然而,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益可能受到其他债权人和程序的影响。因此,债权人应及时主张债务,并与相关方协商合作,努力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