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权力的核心是 |
释义 | 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责任。 其具体内容包括: 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行政权力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解决一系列行政问题的强制力量与影响力。 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行政权力属于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共同构成国家权力的主要内容。 行政组织是行政权利的载体,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有其独自的特点。 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行政机关赖以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制力量。 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赖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工具。 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他们依照宪法、法律和各种行政法规履行国家行政职能,实施各种行政行为。 设置和运用国家行政权力的目的和任务是执行国家意志,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行政权力是一种合法的强制力量,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以行政法规、政策、计划、决议、命令等为表现形式,通过政府指挥命令系统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