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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释义
    一、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1、被强拆了处理方式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法强拆应该报警,先报警警方不会立案,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督促公安立案,然后说明政府非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国家赔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拆有的方式有什么
    1、行政强拆,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司法强拆,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拆。实施强拆的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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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