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解除购房合同 |
释义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买到烂尾楼怎么处理 1、购买的商品房烂尾后,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维权: (1)、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无法交付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且赔偿损失; (3)、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购房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一并要求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停止偿还房贷。 (4)、向政府求助。购房者可以共同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解决房屋烂尾、房贷偿还等问题。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延期交房收房人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属于开发商应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延期交房违背了应履行的义务,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话,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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