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遗失收养证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人、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收养登记机关可以对当事人的补领申请,进行受理。 法律依据: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受理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申请的条件是: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依法登记收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目前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