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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罪与故间损坏财物区别
释义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1、侵害的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寻衅滋事罪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一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一、随便敲人家门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便敲人家门有可能并不会构成犯罪,但若是敲门后导致门损害,且大门财产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刑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寻衅滋事的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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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