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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配偶去世房产证到底该怎么办
释义
    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能够就房产继承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其中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原件一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带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2、配偶一方去世后,涉案房屋没有遗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不能就房产继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个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在法院裁判之后,带上裁判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但是,如果配偶一方去世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持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权的。只是,等房产证出证时,还是去世一方的名字,需要继承人带着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裁决书及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登记业务,变更之后的房产证就是继承人的名字了。
    房产证老人去世该怎么分配
    房产证上老人去世,去世老人应有的份额作为遗产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第一、遗嘱继承方式下,按照有效遗嘱书写的内容确定财产的分配。
    第二、法定继承方式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丢失房产证贻误房产交易该怎么办?
    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买到设有抵押的房产该怎么办
    买到设有抵押的房产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父母去世一方将房产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过户时,双方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进行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期限已过但是开发商还未给房产证该怎么办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同样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所以,因出卖人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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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