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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还在贷款,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负债?
释义
    夫妻离婚时,婚前购房、婚后贷款应共同偿还。如无法协商,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财产不足,则需协商清偿或由法院判决。婚前购房,婚后偿还贷款,在离婚时应按以下方式分割:
    1. 婚前购房,婚后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该不动产。
    2.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清偿。如果协商失败,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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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