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答辩期间有哪些技巧 |
释义 | 离婚诉讼答辩期间的技巧: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一、起诉状事实部分写错了 一:如果法院尚未立案的,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将错误的诉状换回来。二: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的,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三: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二、被告向法院举证的期限是多少天 举证期限一般可以由当事人之间协商来决定。举证时限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证据,会被视为放弃举证。但如果当事人确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三、被别人起诉了应当怎么办 被别人起诉了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证据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被法院起诉应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员。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起诉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第二,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有些答辩状虽然文采斐然,激扬慷慨,但没有针对对方的指控摆事实,讲道理,只是一味的谴责对方,效果并不好。在答辩状中,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也可以进行反驳。如果认为对方在纠纷中也有违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提起反诉;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法庭是打官司的双方面对面直接说理的地方。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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