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再次提起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诉讼离婚再次起诉需要间隔六个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并且上诉也失败,那么对于二审的结果,不能再次进行上诉。在此期间,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上诉。这个间隔时间不能短于六个月。诉讼离婚再次起诉的时间是需要间隔六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再次起诉需要间隔六个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并且上诉也失败,那么对于二审的结果,不能再次进行上诉。在此期间,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上诉。这个间隔时间不能短于六个月。 一、诉讼离婚再次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再次起诉的时间是需要间隔六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的都是比较基本的步骤,与协议离婚不同的是,起诉离婚有其自身特有的特点,对具体的材料准备要求更为复杂,如果有必要的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相应的辩护并代理出庭,这对胜诉有着很关键的作用。 结语 诉讼离婚再次起诉需要间隔六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上诉。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并且上诉也失败,二审的结果也不能再次进行上诉。在此期间,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上诉。诉讼离婚的流程包括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缴纳诉讼费、由民事庭进行审理等基本步骤。起诉离婚有其自身特有的特点,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并代理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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