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条件? |
释义 | 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要素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其主观上大多具有营利目的,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不要求必须具有营利目的。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采用剪贴、拼接等打法,变造出入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的假证件,无论是本人伪造、变造,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对提供者构成本罪均无影响。如果行为人自己伪造、变造后又为他人提供的,其伪造、变造行为又构成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此罪与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之间形成牵连关系、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集团中的个别成员分工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供犯罪集团使用、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共犯论处。 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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