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市可以不听地级市吗 |
释义 | 有一些地方可以不听 。 对于这个问题,专注于地理知识和旅行资讯的——地理答啦认为,县级市要脱离地级市的代管变为地级市或者省直辖的县级市,从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原有地级市规模过大或者人口过多,不便于管理,因此要进行拆分,所以市域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人口较多的县级市就承担起设区带县成为新地级市的重任,比如阜阳市分出亳州市、扬州市分出泰州市。 二是县级市具有独特的交通、资源、政治、产业、文化、贸易等优势,将其从地级市独立出来,成为新地级市或者省直辖县级市,以便发挥其优势,更好的壮大和发展。比如河南省的济源市、湖北省的仙桃市、山东省的莱芜市、山东省的日照市、山东省的威海市等等。 三是在有一些省份施行省直管县市,比如海南省,除了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其他的县市都是直接归省里管辖,不需要地级市的代管。 我国的市分为直辖市和省辖市。省辖市一般是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合称(自治州下辖的县级市则不是省辖)。 地级市即是与地区同级的省辖市,该市内部一般会设立市辖区进行管理,并且跟地区一样可以代管一些县和县级市。 县级市即是与县同级的省辖市,不过不设区,也不会代管其他行政区。 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关系是代管,县级市虽然法理上属于省辖市,但省只对接地级市,不直接参与对县级市的管理工作,而是将县级市的全项事务委托给地级市代省管理,这就是代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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