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丧葬费和救济金标准根据职工工资和供养亲属人数确定;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根据地区调整为5类,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提高20%,孤寡一人提高10%,兼有两者情况提高30%。 法律分析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拓展延伸 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保险赔偿政策 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保险赔偿政策是指在企业职工发生非正常死亡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向其合法受益人提供经济赔偿的制度。根据该政策,保险公司会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保障企业职工的权益,为其合法受益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安全保障。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保险赔偿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同时也为职工家属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结语 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保险赔偿政策旨在保障职工权益,为其合法受益人提供经济支持和安全保障。根据该政策,保险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并支付给受益人。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同时也为职工家属提供了经济保障,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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