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经职工同意的,可享受每天三倍工资的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而职工不同意的,按正常工资支付待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