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相关的材料,以核实事故或损失的发生及损失的大小。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事故证明,如警方立案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 2. 损失证明,如被保险财产的评估报告等; 3. 保单及身份证明,如投保书、身份证等; 4. 支付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支付宝账单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有权在理赔时要求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有关事故或者损失的证明、资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害人主张损失的,应当提供与损失有关的证据。”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必要的材料以核实事故或损失情况,其权限属于合法合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