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以年休假5天;2、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0天;3、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0年以上的可休15天。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