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婚前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购买房产,则归子女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应先协商,若不成可起诉。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并付首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房产应归出资人的子女所有。若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则应归共同财产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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