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跟外国人离婚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效通行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