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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
    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
    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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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