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贩卖毒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客观行为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四种行为往往包含在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中,几种行为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 一、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特征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