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台风停工一天,不同性质的单位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企业有自主权,国家不干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企都不需要补工,也不会扣工资。台企和私企的老板一般都要求补工,因为这一天停工的损失都由老板一个人承担,所以要让员工在星期天把这一天的工作量补回来。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