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诉讼离婚问题 |
释义 | 离婚起诉办理方式是: 1、夫妻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一、如何在法院办理离婚 法院离婚办理方式是: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判定是否立案; 3、法院立案后应当将起诉书寄给被告,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5、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离婚诉讼的过程需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法院进行初查,七日内确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离婚诉讼过程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过程具体如下: 1、原告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2、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3、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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