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案取证手机如果确实是与犯罪相关的可以不归还,否则则应当归还。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涉案人员是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以及与本案关系较为密切的其他主体,一般包括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和案件的直接受害者。而其他的间接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主体是否都需要填写,要看与本案的关联度大小,或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承担责任的大小而定。涉案人员按照与案件的联系程度可以分为实际参与者,协助者。涉案人员不一定都犯罪,有可能只是与案件有关,要参与调查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衍生问题: 案件调查证据有哪些? 所谓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情的根据。证据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 二是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材料。 三是证据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按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