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确权到儿子名下的坏处 -宅基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确权在儿子名下的,据了解,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人(户主)先确权,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才能“受让”,办理过户手续:1、农村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因此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下,应先确权在本人名下;2、在子女符合本集体的宅基地受让条件(一户一宅),并且已经分户的前提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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