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招交了预交学费不想去那所学校可以退预交学费吗? |
释义 | 交学费后未就读应退学费,但是否可退需协商。已领取书本等可扣相应费用,无实际费用应全额退还。教育部门未强制规定,需学生/家长与学校协商。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 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退还单招预交学费? 申请退还单招预交学费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联系所交学费的学校或相关部门,了解退费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申请表格、学费收据、身份证明等。填写申请表格时,请确保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退费原因。然后,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学校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提交。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处理。一般情况下,学校会根据退费政策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将退款返还给申请人。如果遇到任何问题或延迟,您可以与学校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以获取更多帮助和解答。务必遵守学校的退费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申请退还单招预交学费。 结语 合理的退学费政策是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学校可以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学费,或全额退还。教育部门并未强制规定是否必须退费,因此需要学生或家长与学校协商解决。如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退还单招预交学费的具体步骤包括联系学校了解政策、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和处理。如有问题或延迟,可与学校沟通以获得帮助。请遵守学校的退费政策,顺利申请退还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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