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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哪些部门组成?
释义
    法律分析: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 (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科、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法律依据:
    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 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 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 研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 研究制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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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