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责工伤认定的工作包括哪些? |
释义 | 工伤认定工作怎么样您先看看以下程序,如果需进行工伤认定工作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有以下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部门有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原则包括哪些 一、工伤认定原则工伤认定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准则。在认定工伤时应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二、工伤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派遣工工伤工作谁负责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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