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爸太过分怎么做才能断绝父子关系 |
释义 | 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但是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关系恶化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一、成年子女如何申请断绝亲子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是不能脱离的,即使写了脱离声明,办理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三、能否断绝母女关系 母女关系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断绝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孝顺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如果是血亲,不管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还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可以随欲断绝,甚至是放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