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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释义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一、遗嘱公证的房产怎么办理过户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的事项有:
    1.继承公证必须由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亲属证明;
    3.遗产为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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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