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期间被拘留,是否还能享受取保权利? |
释义 |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一般不能再次取保,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包括正在预备犯罪、被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等情形。犯罪嫌疑人不能反复申请取保候审,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 法律分析 一、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一般不能再次取保。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能反复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刑事拘留,在取保候审时交的保证金通常也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取保期间再次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能再次取保。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取保候审。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才有可能依法取保候审。然而,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总之,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并且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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