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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给付抚养费可否附加条件?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人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口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离婚后给付抚养费可否附加条件
    可以。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无论是登记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给予子女的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父母离婚的当时子女所需的必需费用和给付者的经济能力而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抚养费的数额也随之有所变化。因此,法律赋予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变更的。增加的数额应经过相应的程序给予解决,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以诉讼程序处理。
    我在离婚协议上写道,孩子由我抚养,抚养费由我自己承担,对方能拿到抚养费吗?
    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监督的。因为抚养费是父母之间就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且抚养费一般以保护子女合法利益为基本原则,父母当然享有对抚养费的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到多少岁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到多少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到多少岁
    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为止。但也存在四种特殊情况:
    1、满16岁,并且自己的收入可以维持当地正常生活的
    抚养费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正常生活,如果孩子已经独立,那么父母可以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常见的有孩子在外打工,并且收入足够其在当地生活的。
    2、满18岁,但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这种情况下,子女虽然成年了,但无法靠自己的收入来维持正常生活。常见的是患病、残疾等情形。这种情况下,父母是有义务继续抚养子女的。
    3、满18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关于这点,实际中较为常见的有孩子高中复读的情况。
    4、双方有书面的协议约定
    这个在实际中是最常见的。许多协议离婚的夫妻,会在离婚协议中把抚养费约定为: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或是年满22周岁为止。这个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如果在这个约定的时间之前,孩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了,比如最后并没有读大学,并且已经开始工作了。那么部分法院也会认为从孩子独立生活开始,父母便无需支付抚养费了。
    这边还要提醒一下,孩子如果已经满18周岁,父母双方也没有约定过的。那么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即便双方有过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抚养费直接是由法院判决的。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仍允许进行增加抚养费。
    第一,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了
    如果因为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原来约定或判决的抚养费已经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了。这个很好理解,你可以想一想,10年前的物价明显要比现在低上许多吧。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调高抚养费的金额,具体金额会参考目前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
    第二,子女因患病、就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抚养费的
    这条很好理解,抚养费判定的标准就是以孩子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如果孩子因为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是因为成长的原因学费和生活开销都增加了,那么也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但这些都需要抚养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并且,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孩子民办学校的学费以及大额的课外补习费用,一般是不会作为考虑因素的。
    第三,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变差
    上一篇文章中我也提到过,从法律的定义来说,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支出,抚养方实际上也需要支付抚养费,所以如果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突然变差了,并且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的,而另一方又有经济条件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提醒一下的,如果只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收入增加了,但并不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情况的。那么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增加,就是看孩子够不够用。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不够孩子用了,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的请求。反之,则一般不会支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具有人身专属性和法律强制性,无论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生活条件如何,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都应提供能力范围内的照顾。希望父母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以孩子利益为中心,妥善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父母抚养与教育孩子的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还分抚养权吗
    一、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还分抚养权吗?
    不分,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轮流照顾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的诉讼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则上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就不分抚养权,实际上法院也没有规定过夫妻双方离婚时必须区分清楚孩子抚养权,双方轮流照顾孩子反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是可以由父母自行协商确定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在离婚协议上写道,孩子由我抚养,抚养费由我自己承担,还能让对方拿到抚养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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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