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具体构成要件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具体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要件: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主观条件: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应该怎样认定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要素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是司法人员利用暴力强迫证人证言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主观要件为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明确的强迫证言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