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除上述情况外,股权投资只能通过转让退出。主要转让包括大股东回购、第三方收购、公司上市等。简而言之,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第三方接管原股东的股票,否则很难回购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