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补缴算连续缴费。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就会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如果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年限按连续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已经连续两个月未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进行暂停该相关参保人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只有按规定补缴相关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足额缴纳或者是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除须补缴全部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外,其待遇则按新参保人计算。所以医保断了三个月可以重新补缴相关的费用,以及滞纳金,补缴齐全后就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保险待遇了,但是如果是超过了三个月的话,就要重新开始,之前缴纳的费用归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