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需要提供证据:1.合同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和营业执照;2.合同建立证明,如签署的原件和补充协议;3.合同履行证明,如物品种类、数量、时间、包装、运输、验收、付款和收款凭证;4.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 法律分析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合同主体资格证明,例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 合同关系建立的证据,例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等; 3. 合同履行的证据,例如交货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验收货物等相关原始凭证、收货条等证据材料,以及付款等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4. 根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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