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括下列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即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为使其财产减少而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 在无偿行为里,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即可成立债权人撤销权;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