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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释义
    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拖欠工资后需要赔偿的情形有以下:
    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总之,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可以找任何行政机关的,特别是当地政府、找警察之类的。常见的情形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处理时间较慢时可以直接申请启动劳动纠纷解决途径进行处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特定的行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三、打工饭店不给钱谁管
    打工饭店不给钱的,归当劳动行政部门管。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出现劳动争议的,建议先找老板协商,实在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如果还不给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公司不履行可以去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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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