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的结算年度是 从每年的5月至次年的4月,一般情况不会出现一次性补缴1年,但如果你申请,且符合补缴条件(不漏保、符合转入条件)可以在5月前申请补缴前面的1年社保费。 1、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 以劳动者的年老、 疾病、 伤残、 失业、 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 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形式。我们在第二章中曾以盈利性作为标准, 将保险区分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3、是否盈利,是区分这两种保险的最重要标志, 但如果作详细分析, 它们之间还有许多不同点。我们可以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对比中,看出社会保险的特点。 4、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保险,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虽然社会保险在运作上也需要借助于精确的计量手段,但不能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 5、如果社会保险财务出现赤字影响其运作, 国家财政负有最终责任。商业保险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国家财政不应以任何形式负担其开支需求。 以上是社保可以补交吗的答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