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何进行 |
释义 |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方式包括协商补偿、竞价拍卖和拍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公证给一方,需书面约定。房产证变更名字需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共有房屋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等文件。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何进行 诉讼离婚后房产的分割进行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的。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房产证变更名字流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结语 在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中,可以通过协商、评估或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需以书面形式约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变更名字的流程包括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房屋协议和所有权证等文件。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核对原件,以顺利完成房产证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